扬子江文旅集团与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举行校企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0

扬子江文旅集团与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举行校企合作签约仪式





为丰富集团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艺术素养,促进集团精神文明建设,66日上午,扬子江文旅集团与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冶春宴会厅举行。扬州市职业大学书记毛益民、院长封琴、分管院长吴海燕,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刘惠谦,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王春出席并见证签约。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代表、合唱团成员50人参加签约仪式。


活动中,毛益民和刘惠谦致辞,王春与封琴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这一重要时刻标志着双方在丰富艺术素养、充盈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启了深度融合合作的新篇章。


刘惠谦表示,组建职工合唱团是促进职工文化繁荣的创新之举、是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现实需求,他勉励各位团员,唱出时代主旋律、唱出职工精气神;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刻苦练习,打好基础;要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每一首歌曲都要弄懂吃透,力求完美,努力把职工合唱团打造成为具有集团特色的职工文化品牌。


下一步,双方要深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条件成熟时,合唱团可参加对外交流及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