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书记:毛益民

主要职责:

1. 主抓党建和党务工作,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2.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师生政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内信息统计和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

3. 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4.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建设,指导学院团委和学工开展工作。

5. 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6. 分管专接本工作。

7. 分管片区招生工作。

8. 负责工会工作。

9.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封琴  

主要职责:

1. 全面主持学院教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学院发展战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学院发展规模、专业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引进、科研规划、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对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后,组织实施。

3. 规范管理并合理使用学院经费,包括制定经费预决算,审批各项经费收支等。

4. 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培养结构和质量。

5. 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6. 负责学院宣传工作,分管教职工和学生政治理论学习。

7. 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8. 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美术):仇国梁    

主要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3. 配合学部党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单独负责地开展工作。

4. 分管学院美术专业招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研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企业实 践、校内外实验实训及实习基地建设、师生各类比赛、重点 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学院重大事项决策。

5. 分管学院美术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专业实践、学生考证、创新创业等教学活动,督导、审核美术专业教学质量。

6. 负责协调美术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安排。

7. 分管学院美术专业对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工作。

8.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音乐):吴海燕     

主要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学院党的纪律审核工作。

3. 配合学部党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地开展工作。

4. 分管学院音乐专业招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研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企业实践、校内外实验实训及实习基地建设、师生各类比赛、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学院重大事项决策。

5. 分管学院音乐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专业实践、学生考证、创新创业等教学活动,督导音乐专业教学质量。

6. 负责协调音乐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安排。

7. 分管学院音乐专业对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工作。

8.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